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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滬籍子女在上海接受公共教育時,如果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120分,并滿足其他相關政策條件,子女可享受與本市戶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教育服務。 關于個人住房房產(chǎn)稅,政策與居住證及積分情況直接相關。如果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證》滿3年及以上,或者積分達到120分,購房時可免征個人住房房產(chǎn)稅。對于持證未滿3年且積分未達標準的購房者,需先按規(guī)定繳納房產(chǎn)稅;待持證滿3年或積分達標后,可申請退還持證期間已繳納的稅款。 非滬籍子女的醫(yī)保辦理通常有兩種途徑:一是通過所在學校統(tǒng)一參保,二是前往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區(qū)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。 申請上海市居住證積分,需滿足在本市合法穩(wěn)定居住、合法穩(wěn)定就業(yè)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、持有有效《上海市居住證》等基本條件。申請人可通過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進行網(wǎng)上模擬估分,積分達到120分后,可由用人單位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正式申請。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,不納入積分申請對象范圍。 很多人以為只要持有居住證就能解決子女教育問題,卻忽略了積分120分是享受同等公共教育服務的核心門檻;也有人覺得買房后房產(chǎn)稅無法避免,實際上持證滿3年或積分達標即可免稅,未達標時已繳稅款后續(xù)還能退還。凡圖咨詢可為你免費評估當前積分構成與房產(chǎn)稅政策的適配情況,幫你梳理材料清單,識別常見申請風險。 不確定你的居住證積分是否達到120分?凡圖咨詢可為你免費提供積分構成初步評估,判斷當前條件是否符合2026年政策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