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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現行政策,將珠海市內的集體戶口轉為家庭戶口,主要有兩種常見路徑:一是通過購房落戶,二是通過直系親屬投靠(例如配偶為珠海本地戶籍)。 相關政策依據包括:《珠海市戶口遷移管理規(guī)定》(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0號)第十五條明確了市內戶口遷移的幾種情形,其中與家庭戶口轉換直接相關的條件包括: 1、因購買商品住房或經規(guī)劃部門批準建造住房,或入住市人民政府提供的廉租房,導致居住地發(fā)生變化的人員; 2、投靠配偶的人員; 3、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員。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第三條和第五條規(guī)定,戶口登記由公安機關主管,以戶為單位進行。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,主管人為戶主;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,本人為戶主。這意味著,當你通過上述任一途徑滿足條件后,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設立家庭戶口,擁有獨立的戶口本。 很多人在辦理集體戶口轉家庭戶口時,會關注自己是否符合購房或投靠的具體條件,以及需要準備哪些材料。凡圖人才咨詢提供全類型落戶政策咨詢服務,可基于你的實際情況,免費評估當前條件是否符合珠海市市內戶口遷移的政策要求,幫你理清材料清單、識別常見退回風險。 如果你正在考慮將珠海集體戶口轉為家庭戶口,但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購房或投靠條件,凡圖咨詢可為你提供免費初步評估,幫你判斷當前情況的適配可能。